长沙阳光城物业违反购房合同,收取天价物业费

山水梅溪雅郡楼盘,购房合同上约定的物业为通程物业,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,私自更换为阳光城物业,并且大幅提高物业费,征收天价物业费。

山水梅溪雅郡为低端小区,原定物业费1.2/平左右,篡改为阳光城物业后,物业费提高至2.4/平。与小区的定位完全不符合,其它同档小区物业费都不超过1.2。2.4/平甚至超过大部分高档小区,如金茂府。

阳光城物业暗箱操作,已提前交房为条件,分批诱骗业主签订物业变更条例,并且未详细对业主交待物业费详细,甚至没有提物业费大幅上涨的情况,威逼诱骗,涉及黑社会性质。

请政府保障广大山水梅溪雅郡业主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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